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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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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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概 况
连云港市业之峰装饰有限公司前身为连云港市美莱装饰装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住宅及大型公用建筑设计、装修和施工综合性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国家二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企业,公司本着做大做强做精的原则,于2005年年底,正式加盟北京业之峰装饰集团。
在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连云港业之峰迅速拥有一支富有想象力、创新力的专业设计人才和一支训练有素、质量过硬的施工队伍,在港城享有很好的口碑和知名度。公司秉承“中正、心衡、谨制、忠业”的企业精神理念,以专业的队伍、雄厚的实力、丰富的经验、奋进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联手共创、和谐共嬴。
公司使命:
凝聚和激发公司整体优势及活力,以达客户满意为宗旨,向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努力营造员工快乐工作的完美环境,以人为本,打造保持公司永续发展的优秀团队,用持续、长期的最佳回报率回报业之峰的品牌,福泽社会。
业之峰公司经营思想:
● 发展理念:同心同德、知行合一、敢为天下先!
● 责任:坚持做品质,创新赢未来!委屈自己,成全客户!
我们的敬业:
团结奋进,真诚友善;
互助互勉,高效卓越;
业无止尽,永攀高峰!
员 工 行 为 规 范
作为一名业之峰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员工手册》的内容,并郑重承诺:我愿意按照《员工手册》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名合格的业之峰人。
一、员工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爱企业、爱岗位,忠于职守,有良好职业道德。
2、有良好的法律意识,遵章守纪,自觉接受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
3、与企业目标一致,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损害企业利益的事,不讲损害企业利益的话。主持正义,明辨事非,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
4、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企业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员工道德行为规范
5、讲文明、讲卫生、讲礼貌,注重举止端庄。
6、做老实人、干老实事、说老实话。
7、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有高尚的理想和追求,并把理想和追求融入现实工作中。
8、做到家庭和睦,关爱他人,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助人为乐。
9、自觉维护公司内外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厂内外公共设施。
三、员工遵章守纪行为规范
10、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一律解职。
1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12、员工对内应善尽本分,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13、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14、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集体荣誉感。
15、员工应合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
16、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17、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越级呈报。
18、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19、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20、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21、热情接待公司来访的每一位人员。
22、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23、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24、下班之后,值班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电源全部关闭。
25、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必须交还。
26、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他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27、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他人图利。
28、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借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劳 动 管 理
一、新员工的录用
(一)新员工需求预测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由各部门按每年的自然减员计划,员工知识结构更新计划,确定新员工的需求计划,每年12月底报公司人力行政部。
(二)新员工录用的范围
1、各类专业院校的毕业生;
2、公司急需的专业人员;
(三)新员工录用的条件
1、具备一定的文化程度。
2、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5、公司急需的专业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将应招人员填写履历表的有关资料(履历、证件、证明)进行整理、分析、比较,结合公司招聘要求,由人力行政部初步筛选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淘汰不合格人员。
2、对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行政部组织相关人员或公司高层进行面试。
3、人力行政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录用者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入职。
(五)新录用员工的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前七天为磨合期。若七天内因个人原因请辞或被公司解除的员工,公司则不予发放薪资。
2、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教育。
3、试用期内考核:
A)不适用者,公司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除,其薪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核算;
B)品行不良或专业技能欠佳、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除;
C)表现特优者,经部门经理签报可缩短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4、试用期人员考核依据:
A)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B)对公司品牌的认知及经营管理理念与策略的认同;
C)敬业精神—对所交待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D)出勤记录—是否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E)营誉感—是否具有团队精神及意识;
F)亲和力—是否待人和睦相处、坦城真实;
二、离职管理
(一)个人辞职
1、员工个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递交离职报告于人力行政部,待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进入离职流程。
2、离职人员须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财务签字后交人力行政部签字。
3、未依规定办妥离职手续而离职的,除扣除部分基本工资及剩余所有的业绩工资外,公司若因而蒙受损失时,将视情节予以追诉。
(二)离职移交
1、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调职、离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岗位,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的,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2、移交事项如下:
A)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B)本公司或部门有关印章;
C)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D)未完成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E)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档材料。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和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中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的,可以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1、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就任公司以外其他任何机构的任何岗位(职务),或接受任何个人的聘请的,或以任何形式兼职(包含淘宝兼职、微店、微商等)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的;
3、向外泄露公司机密,行为给公司造成名誉及经济损失的;
4、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个人材料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身体健康状况、是否患有职业病、传染病等,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合同的;
5、冒用公司名义与客户签约;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泄露公司商务机密的;
6、利用职务之便,偷窃或侵占公司财物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的;
7、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有具体事实的;
6、未经公司同意,在外投资且参与经营者;
8、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工作安排指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安排或其他相关工作)及管理或多次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工作进度不及时汇报的;
9、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接受任何形式的索贿者;
11、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天的。
(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且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
1、给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工作期间使用的公司财物应归还,未如数归还的;
3、员工拒绝或不配合公司交接工作的(包含但不仅限于客户资料等);
4、未按照合同或相关协议规定履行违约赔偿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的提前3日向甲方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的;。
2、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并办理工作交接的(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应提前4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并办理工作交接的),否则按急辞处理。急辞或交接不当有可能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因此甲方有权暂扣或扣除乙方工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方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的;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工作时间、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2、公司上班为周二至周日,周一为公休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3、公司为单休上班制
二、值班的管理
1、周一的公休日,公司会安排设计师值班,值班设计师可调至周二休息。
2、每日中午公司会安排两名人员在前台值班,具体按每月排班表上安排进行值班。
三、考勤管理
1、公司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在钉钉软件下打卡。
2、打卡时间为每日上班班时间。
3、外出人员原则上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提前在群里报备,不报备者,按迟到处理;外出须至公司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如经发现未写明外出情况,公司予以处理。
4、每日打卡次数为四次。若有特殊情况未能打卡的,需在总群报备,未报备者,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5、人力行政部次月5日前对员工考勤进行统计,考勤以钉钉考勤和晨会点名情况为准。
四、员工的请假规定
(一)事假
1、员工因私需要请假的,应提前一天到人力行政部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
2、人力行政部不接受报备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3、员工请事假,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或续假的,必须通过电话或微信聊天截图的方式请示部门领导或总经理,并行到同意后方能休假。
4、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或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按规定扣罚相应工资外,另扣一月绩效工资,旷工三天以上,直接开除并扣其所有未发奖金及提成。
(二)调休
1、调休是正常公休日因公加班或值班而未能休息的可以申请补休,不准员工随意、擅自调休,调休程序与事假流程一致,必须提前申请,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息。
2、当月假当月清,不允许积假、攒假。
(三)准假权限
1、单次请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须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单次请假两天(含两天)的,由人力行政部批准后方可休假。
3、单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力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4、中层领导请假、休假的,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奖 惩 制 度
一、奖励机制
(一)奖励分以下四种:嘉奖、小功、大功、特别贡献奖
(二)嘉奖的条件:
1、对公司有特殊良好表现者;
2、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并经部门负责人提报推荐者。
(三)小功的条件:
1、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一定成效者;
2、全年全勤,无迟到、早退及请假者;
3、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使公司及时防范者。
(四)大功的条件:
1、遇灾后,为公司抢救有功者;
2、替公司开源节支,节省重大支出,有具体事实并经部门负责人提报批准者;
3、揭发重大不轨活动,经查属实者。
(五)特别贡献奖的条件:
1、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对公司业务、企划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巨大成效者;
3、工作定期考察,考绩优良,未曾旷职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4、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全公司员工表率者。
(六)凡是年度有获得荣誉锦旗者,项目经理奖励100元,监理50元,设计师50元,统一由人力造表财务下发。
二、处罚机制
(一)员工有下列行业之一者,予以惩戒:
1、上班时间打游戏、看影视剧、上购物网站、睡觉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2、利用上班时间到饭店吃饭者一经发现扣绩效50元,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吃零食者扣绩效10元;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扣绩效20元;
4、无故不参加公司全员会议的,缺席扣绩效50元/次,记旷工一次;迟到者扣绩效20元/次;
5、当班值班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空岗的,扣除绩效50元/次;
6、在工作时间外出处理私人事情,未请假的,发现一次,记旷工一次,扣两个月绩效工资;
7、各办公室无人时,请关闭水源及电源,若发现办公室无人情况水、电源未关闭的,所在办公室成员每人扣绩效20元/次;
8、员工之间出现严重争吵、打架现象的,当事双方各扣绩效100元;
9、“不知道”“不关我事”说不利于公司的,没有责任心的话语,一经听到,扣当月绩效100元/次;
10、员工不得私自挪用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物品,一经发现扣绩效50元/次;
11、公话私用,屡教不改者,扣绩效50元。
(二)员工遗失公司财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均应负赔偿责任并视情况处分:
1、遗失现金者,照遗失金额赔偿;
2、遗失支票者,经止付无效而冒领者,按票面金额赔偿;
3、遗失货品者,照市场价金额赔偿;
4、遗失其它财物者,照购买价金额赔偿。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其下属人员有包庇纵容或未尽监督考核者,应负连带责任,如情节严重者调职降薪。
员 工 福 利
社会保险
凡本公司员工,按企业与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公司活动
公司可视情况,不定期举办员工聚餐、郊游等集体活动。年末也将举办大型年会。
福利待遇
1、每月15日作为公司工资发放日,发放上月工资。
2、公司每逢重大节庆日(春节、中秋节)向员工发放礼品或礼金,其金额视公司业务盈余及财务状况而定。
婚假
1、依法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7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男职工须满22周岁,女职工须满20周岁。
3、婚假期间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另加假期天数。
产假与计划生育假
按《连云港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中规定执行。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享有3天丧假。
2、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员工的工资照发。
3、丧假期间遇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另加假期天数。
工伤假
1、员工因工作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之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待遇。
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5、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6、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慰问金
(一)生日慰问
员工生日,每月底的最后一个周五由人力行政部统计当月员工生日名单,代表公司购买生日礼物,标准为生日蛋糕加小礼品。
(二)婚庆慰问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给予慰问金每人500元,双职工每对新人800元。
2、享受婚礼贺金的员工应为公司正式员工,特殊情况向人力行政部申请审批。
(三)生病慰问
1、员工因病住院手术的,给予慰问金或慰问礼品总值不超过500元/人。
2、员工因病住院在五天以上,非重大疾病的,给予慰问金或慰问礼品总值不超过500元/人。
3、患同样病症在一个治疗期内住院的,只慰问一次。
4、员工因病请假在家休养的,不享受慰问。
5、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为公司正式员工。
(四)工伤慰问
1、享受工伤慰问的条件为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2、因工受伤且未申请工伤保险的,给予慰问金或礼品总值不超过1000元/人 。
3、因工受伤且申请工伤保险的,给予慰问金或礼品总值不超过500元/人。
4、重大工伤需在发生第一时间向人力行政部报备,会同公司领导一同审批。
(五)产假慰问
1、女职工生育的,人力行政部会同部门经理前往医院慰问,给予慰问金或慰问礼品总值不超过500元/人,双职工不超过800元。男职工家属生育的,人力行政部在满月或百日宴上表达慰问,给予慰问金或慰问礼品总值不超过500元。
2、流产或计划生育的,不享受慰问。
3、享受产假慰问的员工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符合国家或地方计划生育政策,特殊情况向人力行政部申报审批。
(六)丧葬慰问
1、员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及公婆)过世的,享受慰问金不超过500元,花圈一个,双职工不超过800元。
2、员工本人过世的,享受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花圈一个。
3、享受丧葬慰问的条件须为公司正式员工。
(七)员工子女升学补助金
1、员工子女考取国家全日制大学一类本科的,给予贺金不超过500元/人,双职工家庭子女不超过800元/人。
2、员工子女考取国家名牌大学(985院校)的,贺金标准不超过1000元/人,双职工家庭子女不超过2000元/人。
3、升学补助金申请及发放:凭子女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户口簿原件,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和人力行政部共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发放。
4、享受员工子女升学补助金的条件须为公司正式员工。
(八)特殊困难家庭救助
1、公司成立“爱心基金”,主要收入来源为:所有员工的募捐收入及公司补助(公司补助总募捐的30%)。
2、“爱心基金”管理部门为人力行政部,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人力行政部进行现场核实,编制具体慰问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发放。
3、申请条件及程序:申请对象为公司参与爱心基金募捐的正式员工。如因家庭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突发困难,可按“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负责人初次审核→人力行政部调查核实→人力行政部填写申请及补助标准→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在爱心基金收入中发放”的程序申请爱心基金。
4、困难职工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爱心基金补助。
(九)其它重大事项慰问
其它重大事项需公司组织慰问的由人力行政部提出方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安排慰问活动。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1、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3、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4、员工原从事过有毒有害工种的,应如实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视为乙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此手册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行政部所有